一、引言
顺应产业竞争由企业之间的竞争转换为供应链之间竞争的态势, 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供应链金融被视为银行和物流企业共同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 其实质是一种物流企业参与下的质押担保业务。尽管供应链金融市场潜力巨大, 但是对供应链金融风险问题的担忧一直制约着动产质押融资业务的繁荣。作为主要业务模式的存货质押贷款是通过使用存货作为质押物来降低和规避贷款的信用风险。在进行质押贷款的评定过程中, 对质押资产的估价是为了评判在未来的贷款时期内质押品的价值是否能保持对贷款的担保能力, 质押品的担保能力通过质押率来体现。
商业银行实践中, 《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以货物或者货权质押的, 为借款人提供融资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质物价值的70 % ,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具体质押率由贷款银行采用经验估值法综合确定, 而经验法无法给出定量决策依据, 银行在具体业务实践中还相当谨慎。